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屬公立醫療機構:
為持續推進醫藥集中帶量采購改革,切實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確保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平穩落地,根據采購文件要求及我省工作安排,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駐皖軍隊醫療機構以及自愿參與集中帶量采購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產品范圍。十六?。▍^)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及備供企業清單(附件1、2)、江蘇聯盟第4—5批國家集采藥品接續采購中選結果(附件3)、京津冀“3+N”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附件4)。
二、執行時間和采購周期
(一)執行時間。十六省(區)聯盟藥品等三個批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5年3月3日起執行。
(二)采購周期。十六?。▍^)聯盟藥品采購周期原則上為2年;江蘇聯盟第4—5批國家集采藥品接續采購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后期可視情況延長;京津冀“3+N”聯盟醫用耗材采購周期為2年。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等有關政策調整,按照最新規定執行。
三、配套政策
(一)十六?。▍^)聯盟藥品
1.采購周期內,國家集采與本次聯盟集采中選結果重疊時,執行國家集采中選結果。
2.當中選企業出現中選品種不能及時足量供應等情況時,醫療機構可采購備供企業產品。當中選企業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時,備供企業可按有關程序獲得中選企業身份,并按對應的約定采購量比例,在采購周期內繼續供應剩余采購量。
(二)江蘇聯盟第4—5批國家集采接續采購藥品
1.中選企業按其中選價格直接掛網供應。中選企業同品種未在供應品種清單內的規格和包裝,如確需繼續掛網的,掛網價應與中選價保持合理比價關系。
2.本次采購中選產品,如在執行期內出現新的省級集采中選價或省級掛網價低于本次中選價格的,企業應在新的省級集采中選價或省級掛網價執行后20個工作日內,主動申請就低調整中選價格,否則取消中選資格。
(三)京津冀“3+N”聯盟醫用耗材
1.中選產品價格包括生產、包裝、運輸、配送、售后服務、伴隨服務等費用。中選產品集中帶量采購前免費提供的配套工具,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后須繼續免費提供。
2.采購周期內,對中選產品實行動態管理,包括取消中選資格、調整中選信息(價格)、遞(替)補產品進入等。
(四)其他
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質量監管、供應保障、醫保配套以及組織保障等政策措施,按照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省醫保局等七部門《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實施意見》(皖醫保發〔2021〕6號)及相關采購文件等執行。
?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