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衛生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鶴煤(集團)公司各醫院、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
鶴壁市第七次醫療器材集中招標工作已經結束。為了很好的貫徹我市醫療器材集中招標有關規定,確保第七次醫療器材集中招標中標結果的有效執行,現將執行中標結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4日起,全市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衛生單位統一執行我市第七次醫療器材集中招標中標結果。如果和河南省2012年度全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標結果有相同產品,執行價低者。原庫存產品可延續使用至2014年2月28日。
二、認真簽訂合同。2014年2月28日前,醫療衛生單位要與中標企業完成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確定購銷醫療器材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回款時間及違約責任等,3月15日前,由醫療衛生單位負責把所簽訂的合同報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一份備案。
三、嚴格執行市醫療器材集中招標規定。醫療衛生單位必須采購中標企業的中標產品,(不得擅自采購非中標醫療器材,不得從非規定渠道采購),執行中標價格(不得超中標價采購),不得變相違規采購。
四、醫療衛生單位使用的河南省2012年度全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標產品仍然必須全部通過河南省醫用耗材交易平臺網上采購,嚴禁網下采購。
五、醫療衛生單位所有醫療器材購進發票由醫療機構每月1—2次送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審核備案。未經審核的發票醫療機構不得入帳、付款。
六、醫療衛生單位確需采購未中標品種,須向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應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七、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要切實做好發票審核備案工作,并協助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小組做好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