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醫藥機構機構,有關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關于調整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執行時間的通知》安排,現對2025年度各批次中選產品執行時間進行調整(見附件),采購周期在上半年期滿的,執行時間統一至2025年6月30日;采購周期在下半年期滿的,執行時間統一至2025年12月31日。協議期滿產品實際執行時間以國家或聯盟接續安排為準,新批次中選結果執行前優先執行原集采中選結果,相關企業保留中選資格,醫藥機構自主簽訂補充協議。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兵團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