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市醫用耗材采購改革,切實降低醫療成本,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根據《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學習“三明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泉委發〔2020〕6號)精神,按照泉州市醫療保障局、泉州市衛健委、泉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泉州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泉醫保〔2020〕110號)有關部署,組建泉州市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聯盟,開展我市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試點工作。現向社會發布首批聯合帶量采購醫用耗材談判公告,邀請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或供應商報名。
一、采購主體
在泉州市醫保局指導下,由泉州市第一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910醫院、泉州市中醫院、泉州市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附屬人民醫院、泉州市正骨醫院、晉江市醫院、南安市醫院、惠安縣醫院10家醫療機構牽頭,全市其他公立醫療機構自愿加入的方式,組建泉州市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聯盟(以下簡稱“聯盟”),現有聯盟成員166家,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組織機構
10家牽頭單位組成聯盟臨時議事辦公室,負責聯合帶量采購方案的制定、實施等工作。
三、采購品種及采購基礎量
本次聯合帶量采購的品種為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使用吸氧管、一次性使用吸氧管(一體式吸氧管),采購基礎量根據醫療機構2019年度相關耗材目錄使用量的70%估算。具體如下:
產品名稱 |
產品型號 |
采購基礎量(支/條/套) |
權重設置 |
臨床技術要求 |
一次性注射器 |
1ml |
1396108 |
5% |
通常由器身、錐頭、活塞和芯桿組成。器身一般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活塞一般采用天然橡膠制成,無菌提供,用于抽吸液體或在注入液體后注射。管理類別為Ⅲ類。 |
一次性注射器 |
2ml |
1644071 |
5% |
一次性注射器 |
5ml |
6694764 |
28% |
一次性注射器 |
10ml |
3512227 |
18% |
一次性注射器 |
20ml |
5250053 |
32% |
一次性注射器 |
50ml |
1124325 |
12%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
單鼻 |
252754 |
75% |
通常由進氧接口、氧氣軟管、調節環、鼻塞等組成,與輸氧系統連接。用于吸氧時氧源與吸氧者之間的氧氣直接輸送或濕化后輸送,一次性使用。管理類別為Ⅱ類。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
雙鼻 |
115464 |
25%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一體式吸氧管) |
大號
(250ml以上) |
53965 |
35% |
一體式吸氧管臨床技術要求:通常由吸氧濕化裝置和鼻氧管兩部分組成,用于人體濕化(霧化)吸入氧氣用,一次性使用。管理類別為Ⅱ類。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一體式吸氧管) |
中號
(200ml-250ml) |
66329 |
50%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一體式吸氧管) |
小號
(100ml-200ml) |
31557 |
15% |
四、公告相關事項
1.公告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
2.資料遞交時間:11月3日8:30至11月4日17:00
3.申報資料遞交地點:泉州市第一醫院城東院區門診樓414室(泉州市豐澤區安吉路海峽體育館對面)
4.談判時間:11月5日上午9:00開始
5.談判地點:泉州市第一醫院城東院區門診樓418室(學術報告廳)
五、申報資格
1.申報企業:是指提供醫用耗材及伴隨服務的境內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境外醫用耗材《醫療器械注冊證》上指定的代理人或進口商(報關企業)視同生產企業。
2.申報品種:是指采購品種目錄范圍內獲得國內有效注冊證的上市醫用耗材。
3.申報人必須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4.申報人必須在近二年的商業活動中無違法、違規、違紀、違約行為。不存在因申報品種質量等問題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并公告的情況。
六、申報要求
1.本項目只接受生產企業的直接報價或進口產品生產企業委托的一家全國總代理商的報價,各報價企業需提供同產品名稱中各規格產品的報價,并按權重計算出加權價格。
2.本項目申報產品須為上一年度我市一家三級醫療機構或兩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在用產品。
3.依法取得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僅指進口產品的全國總代理商)和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書,同時證件在有效期內。
4.申報企業必須對醫用耗材的質量負責,一旦中選,作為供應保障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并向配送企業發送醫用耗材,滿足醫療機構臨床需求。
5.申報企業只能授權一個自然人(應為本企業正式員工,應提供近三個月社保或醫保繳費明細)為授權代表負責參與本次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活動,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接受二次授權或多次授權供應商參與。
6.申報材料按申報資料、申報價格進行分裝。申報資料一式5份于11月3日至4日送交聯盟臨時議事辦公室審核,同時用U盤提交電子版本,審核通過方可參加談判。申報價格于11月5日談判當天提交。
7.談判當天申報企業應提供5份樣品,供談判評審專家做樣品質量評審。相關樣品由聯盟臨時議事辦公室留存,各申報企業提交的樣品應與日常供貨產品一致。
七、采購執行原則
1.聯合帶量采購結果執行周期內,聯盟各醫院將優先使用聯合帶量采購中選品種,并確保完成采購基礎量。
2.聯盟各醫院在優先使用中選品種的基礎上,剩余用量可適量采購同品種價格適宜的其他醫用耗材。
3.中選產品可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具備資質的配送企業進行配送。生產企業委托配送的,應選擇配送能力強、企業信譽度和醫療機構認同度高、服務好的配送企業,生產企業應保障所委托的配送企業按時按量向聯盟醫院配送。
4.市醫保局協調中選(含備選)生產企業在福建省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申報產品掛網(僅對聯盟各醫院可見),聯盟各醫院通過省平臺采購中選產品,貨款由市醫管中心代為結算,回款周期不超過30天。
八、談判規則
詳見附件3。
九、采購周期與采購協議
1.采購周期為期一年。如聯合帶量采購周期內國家或福建省醫用耗材招標政策有新規定則按照新規定調整執行。
2.采購周期內若提前完成當年采購基礎量,超過部分中選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十、其他事宜
1.申報企業需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規定。
2.中選企業相關產品如在本省其他區域再次降價且低于泉州中選價格的,應對聯盟各醫院同步降價。
3.本次聯合帶量采購實施后,實施周期內聯盟成員單位不再就本次談判產品進行二次議價。
4.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泉州市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聯盟。未盡事宜,以聯盟臨時議事辦公室通知為準。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莊清娥15059595150
張小鳳18959987326
附件:1.泉州市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聯盟成員名單
2.申報企業須知
3.首批醫用耗材帶量采購談判規則
4.保障措施
泉州市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