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對《河南省駐馬店市2008年度醫(yī)用材料集中招標采購招標文件》進行補遺和澄清,內容如下: 一、原招標文件第6頁第五章第一款第4條“投標文件的組成”中,原內容列第三項“3、單獨密封的投標產品報價表(此項為非必須)”更正為: 3、單獨密封的投標產品報價表(在投標管理系統(tǒng)中導出打?。?。 解釋:單獨密封的投標產品報價表是在2009年1月19日之后,投標人的網上報價之后由系統(tǒng)生成投標產品報價表,投標人自行打印蓋章、密封。紙質的報價表是作為網上報價的備用文件,如果開標解密不成功就以紙質報價表為準。 二、原招標文件第13頁第五章第二款第7.4條的內容增加一項: (6)醫(yī)用材料生產企業(yè)生產的同一通用名、細化到規(guī)格(型號)只能授權委托一家經營企業(yè)投標,分別授權兩家或兩家以上經營企業(yè)參加投標的按廢標處理。 三、原招標文件第15頁第五章第二款第8.4條第一項“(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評審小組,對不同類別產品分別評審。”,更正為: (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評審小組,對不同類別產品分別評審。評標委員會人數為9人以上單數。 四、原招標文件第6頁第五章第一款第8條”投標產品一覽表遞交截止時間”,內容更正為: 2009年1月9日17:30。 解釋: 2009年1月9日以前,各投標人需在網上投標系統(tǒng)將產品資料填寫詳細,完成之后導出投標產品一覽表,附到投標文件里,遞交到駐馬店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 2009年1月9日——2009年1月19日為產品資料集中審核階段,此時招標辦依據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對其網上申報的產品資料進行集中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