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交供應商、各配送商、各醫療機構:
根據《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關于印發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網上交易信息變更工作規程的通知》(佛人社【2018】327號)的要求,結合網上平臺操作和實際業務操作,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適用范圍
網上交易信息變更,包括以下三種:
1.成交產品換證和企業更名換證申請;
2.下調成交產品價格申請;
3.變更(增加)配送商申請。
二、所需申請資料
1.根據不同的網上交易信息變更事項,應由相應角色的企業遞交相應的所需申請資料,具體詳見附件1。
2.申請所需表格詳見附件2至附件5。
3.配送企業資格證明文件詳見附件6至附件9。
4.申請資料,一式一份。
三、變更(增加)配送商申請要求
1.申請條件
(1)配送商數量未達到《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以下簡稱“采購文件”)規定數量的,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申請增加配送商,但不得超過采購文件規定的配送商數量。
(2)供應商愿意轉讓自行配送權或原委托的配送商愿意放棄配送權,供應商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申請變更配送商,將配送權轉讓給其它配送商或相同類別下已有的配送商。
(3)采購文件規定,“供應商可按本次集中采購目錄的類別分別指定不超過3家配送商配送(含供應商自行配送)”。
(4)配送商必須在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數據管理平臺”)注冊并通過審核。
2.申請資料須由供應商提出申請并加蓋供應商及配送商公章。每份申請資料只限1個配送商辦理1個申請事項。
3.為確保供應商謹慎選擇配送商,避免出現隨意、頻換更換配送商的情形,變更(增加)配送商申請每季度受理一次。采購周期內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為當前受理周期的截止日。
4.首次遞交的變更(增加)配送商申請表和采購文件附表的落款日期必須在當前受理周期內,否則視為無效文件。
5.現場遞交時,工作人員僅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進行核對,不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即已受理的申請材料不代表已通過審核。企業應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審核要求承擔自查的責任。
6.對于申請材料的審核結果,不另行電話、短信、郵件、傳真等形式進行回復,供應商和配送商應及時登陸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通過查看公告了解審核不通過的原因,通過查看數據處理結果確定已審核通過。如供應商或配送商不及時查看上述內容,以及配送商未在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注冊并通過審核導致無法處理數據和無法查看上述內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責任。
四、辦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海虹醫藥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簡稱“佛山海虹”),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廣發大廈二十層。
聯系人:黃先生、陳小姐或馮先生、鐘先生、林先生
咨詢電話:0757-83631901、83636078、83636010、83636083
技術聯系人:譚先生、彭先生
咨詢電話:18988525904、18923191862
郵箱:fshcb@126.com
五、辦理流程
1.受理申請材料
企業按照要求向佛山海虹遞交信息變更申請以及有關證明資料。申請資料齊全的,佛山海虹予以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受理情況以佛山海虹開具的回執為準。
2.審核申請材料
(1)佛山海虹將受理的申請資料上傳佛山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集中采購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陽光平臺”)并進行審核。
(2)審核狀態查看方式
企業: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http://smix.emedchina.cn/),進入【耗材交易-商品申請查看】。
(3)審核不合格原因查看方式
企業: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http://smix.emedchina.cn/),進入【首頁-通知公告】。
3.公示與質疑
審核通過的成交產品換證和企業更名換證申請、變更(增加)配送商申請的交易數據擬修改情況通過陽光平臺與數據管理平臺公示五個工作日。
(1)公示查看方式
①企業: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http://smix.emedchina.cn/),進入【耗材交易-商品申請公示查看】。
②醫療機構:登錄佛山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集中采購管理服務平臺,進入【交易輔助功能-商品申請公示查看】。
(2)公示期間,如有質疑的,請按附件10格式填寫《網上交易信息變更質疑表》,可附相關資料。質疑資料是在不增加原有申請資料的前提下,對審核結果的準確性提出異議,由佛山海虹受理,受理情況以佛山海虹開具的回執為準。
4.審核質疑資料
佛山海虹將受理的質疑資料上傳陽光平臺并進行審核。
5.處理交易數據
公示結束后,對無收到質疑的或質疑不成立的,佛山海虹根據有關申請審核結果進行相應交易數據修改。質疑成立的,該申請審核不通過,結合質疑內容重新審核申請資料。
6.查看數據處理結果及查看質疑回復
數據處理結果及質疑回復,不另行電話、短信、郵件、傳真等形式進行回復,請按以下方式查看。
(1)查看數據處理結果
①企業: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http://smix.emedchina.cn/),進入【耗材交易-經銷交易商品查詢】。
②醫療機構:登錄佛山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集中采購管理服務平臺,進入【交易輔助功能-交易商品列表】。
(2)查看質疑回復
①企業: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http://smix.emedchina.cn/),進入【耗材交易-商品申請異議】。
②醫療機構:登錄佛山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集中采購管理服務平臺,進入【交易輔助功能-商品申請異議】。
六、其他
企業報送的相關申請資料必須真實、合法、充分、全面。對提供虛假申請資料,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交易的,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報送的企業承擔責任;并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試行辦法的通知》及《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企業有虛假申報情形的,由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調查核實,并根據情節輕重作出處理意見,報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作出處理決定。
對于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特殊情況或未明確的問題,由佛山海虹向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匯報作相應處理。
本操作流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與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周期一致。
附件:1.申請所需資料
2.成交產品換證和企業更名換證申請表
3.下調成交產品價格申請表
4.變更(增加)配送商申請表
5.放棄委托配送協議書
6.配送企業資格證明文件封面
7.配送企業基本情況
8.配送承諾書(供應商自行配送的)
9.配送承諾書(供應商委托其它經營企業配送的)
10.網上交易信息變更質疑表
海虹醫藥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