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有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1〕48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醫療機構申報的精密過濾輸液器等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需求清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
二、需求清單經公示后,相關生產企業登錄省醫藥采購平臺-“招標平臺”-“耗材試劑招標系統”,打開“企業產品維護”菜單,點擊“已添加產品”模塊,維護相關資質材料,并填報全國各?。▍^、市)醫藥招標采購平臺的中標(掛網)價,無中標(掛網)價的,填寫該醫用耗材在全國各公立醫療機構6個月內最低有效交易價。
公示清單中未在河南省醫藥采購平臺注冊的生產企業,可點擊“企業注冊”,填寫企業基本信息生成企業用戶名,憑用戶名到CA公司辦理數字證書,辦理方式詳見河南省醫藥采購平臺辦事指南“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的辦理和使用有關問題”。
本次公示的企業和產品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維護,逾期未維護信息的,將取消其掛網資格。具體維護方式詳見醫藥采購平臺“操作幫助”欄目。
三、我中心對申報的醫用耗材資質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按照“誰申報、誰采購”的原則,僅對提出申請的醫療機構開放采購權限。原則上本月底前完成審核。
四、個別醫療機構需求清單未按要求申報,未簽署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審議意見或未加蓋醫療機構公章,醫療機構可在“耗材申報歷史數據”界面查看不符合要求意見反饋。請各級醫療機構嚴把準入標準,按要求申報。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