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企業: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辦事效能,減輕企業負擔,我局將藥品和耗材審核配送協議方式進行調整,原《價格真實性承諾書》、《供貨承諾函》、《法人授權書》不再需要提供,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配送企業將加蓋公章后的《阿盟醫保局藥品器械集中采購業務受理表》(見附件)、與生產廠家簽訂的委托配送協議、與我盟醫療機構簽訂的購銷合同掃描件發送至我局醫藥價格與服務管理科郵箱。前提是網上配送關系已建立。委托配送協議務必按要求附產品編號和子碼數量,否則不予審核。
二、配送企業將加蓋公章后的《阿盟醫保局藥品器械集中采購業務受理表》(見附件)、與生產廠家簽訂的委托配送協議、與我盟醫療機構簽訂的購銷合郵寄至我局醫藥價格與服務管理科,前提是網上配送關系已建立。委托配送協議務必按要求附產品編號和子碼數量,否則不予審核。
三、辦理解除委托配送關系業務仍需提交紙質協議原件。
郵箱:alsybjjgfwglk@163.com
郵寄地址: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彥浩特鎮騰飛路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大樓411室。
聯系人:李玉玲潘雪姣
聯系電話:0483-8350039
阿拉善盟醫療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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