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保局,各醫療衛生機構,各有關企業:
近期,一些地方醫保部門以及醫療機構反映稱,醫療機構采購的部分藥品和醫用耗材,存在線上采購價格高于線下采購價格問題,因為一些企業明確表示不愿意與醫療機構通過招采子系統線上議價、議價成功的也必須線下采購,線上采購的不予降價。針對各地反映的問題,現就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采購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應在全國統一的平臺開展。2023年10月16日起,全區已全面上線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下簡稱“招采子系統”)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工作。有關企業已在招采子系統實現掛網的藥品、醫用耗材,公立醫療機構應根據臨床所需按規定通過招采子系統線上采購配備使用。
二、藥品和醫用耗材的議價采購應在招采子系統完成。我區藥品、醫用耗材采購政策規定,醫療機構可與生產企業(供貨企業)在相關藥品、醫用耗材掛網價格基礎上進行議價。議價應在招采子系統上完成,議價結果僅限議價的醫療機構、企業知曉,其他醫療機構及企業無法查詢。
三、藥品和醫用耗材的實際交易價格不作為調整掛網價格的依據。醫療機構按議價結果與相關企業簽訂、履行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合同,實際交易價格不對外公布、不作為調整企業掛網價格的參照依據。
四、按信用評價制度對堅持要求醫療機構線下采購才予降價的企業從嚴評價。對相關企業要求醫療機構進行線下采購的,醫療機構可在招采子系統直接投訴或向轄區醫保部門報告。各級醫保部門可通過約談、提醒告誡、公示通報等方式督促相關企業進行整改。相關企業整改不及時、不解決、不配合的,自治區醫保部門及集采機構將按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從嚴給予評價,并按規定公布評價結果。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