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生產(供應)企業、配送企業:
根據《省藥械采購中心關于印發浙江省“三流合一”醫用耗材采購新平臺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藥采〔2018〕11號)等精神,現對前期收到的解除配送關系事項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為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工作日)遞交相關書面材料至省藥械采購中心,內容、格式自擬;無異議的將于公示期后予以刪除,不再另行通知。
聯系方式:醫用耗材采購科,0571-12393。
地址:省行政中心三號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140號)16號樓1樓。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