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醫保發〔2020〕49號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市社保局,各有關醫療機構、藥材供應機構:
現將《自治區醫保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西藥械集中采購賬號申辦與注銷工作的規則的>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貫徹落實。
一、南寧市直屬、縣(區)屬獨立法人醫療衛生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非獨立法人實體醫療衛生機構的申請表、有關申辦材料及注銷表分別報送至市衛健委、各縣(區)衛生健康局。
二、南寧市轄區范圍內非獨立法人實體藥品生產或藥品經營企業的申請表、有關申辦材料及注銷表報送至市醫保經辦機構。
三、市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并報市醫保局提出意見后,將相關申請材料原件予以存檔后全套掃描件分別報送自治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四、相關工作聯系人:市衛健委醫政醫管科陳彪,電話:5766830。
市醫保局醫藥服務和醫藥價格科雷玉嬋,電話:5575882。
市社保局醫療費用核定科劉佳薇,電話:5854322。
南寧市醫療保障局
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