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
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采購工作是醫療保障制度的一項重要任務,為進一步規范對我市公立醫療機構有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資格企業的配送行為,提升配送服務質量,確保藥品、醫用耗材采購、配送各項工作規范有序推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文件要求,“各盟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轄區內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包含生產企業直接配送)的監督管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配送企業的報名遴選、調整、增補、監督考核等工作。”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決定對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具有配送資格的醫用耗材、藥品配送企業(含帶量采購藥品、耗材配送企業,名單隨文附后)實行2021年度考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
1、2021年配送工作完成情況,內容包括配送品規(只說明數量)、配送率、金額、貨款結算情況等。
2、縣鄉村一體化捆綁配送政策執行情況。承擔縣級醫療機構藥品供應的配送企業須詳細說明。
3、服務質量情況。配送企業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訂單上品種、劑型、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和包裝等要求配送。
4、其它違法違規情況。
二、考核要求
請各配送企業按照考核材料模板(見附件1)具體要求認真填報有關內容,于2022年1月15日前送達(逾期不予接收)。
送達方式:現場遞交或郵寄快遞。
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407室。
聯系人:汪曉紅辛承益
電話:0478—8929522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配送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1.拒絕考核監督管理,在規定時間內不提交考核報告或提交虛假考核報告的。
2、連續一年沒有訂單或有采購訂單但沒有響應和配送且不說明理由的。
3.配送假冒、劣質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或因所供藥品和醫用耗材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4.在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的。
5.在參加巴彥淖爾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增補配送企業時提供虛假材料的,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配送資格的。
6.不執行藥品配送縣鄉村一體化捆綁配送政策的。
7.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屬于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防治傳染病和寄生蟲的免費用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計劃生育藥品,蒙藥、中藥飲片、中藥顆粒等仍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規定采購、配送。
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