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療保障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中心,各配送企業:
? ? 現將《烏海市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試劑集中采購配送企業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烏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烏海市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試劑集中采購
配送企業考核管理辦法(試行)
? ? 為建立嚴格的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加強對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配送企業的監督管理,健全職責明晰、指標量化、定期考核、優勝劣汰的供應配送考核機制,規范企業的供應配送行為,切實保障群眾就醫權益,根據《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藥品集中采購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衛計規范〔2018〕7號)、《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19〕41號)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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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通過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臺、三明采購聯盟(全國)平臺烏海專區(以下簡稱采購平臺),對我市從事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供應的配送企業(包括直接配送的生產企業,以下同)行為進行考核。
? ? 第二條?配送企業考核管理辦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 ? 第三條?市醫療保障藥品耗材采購中心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考核,并按照承諾書約定對違約行為進行處理。
? ? 第四條?配送企業所有配送產品均須在采購平臺進行,保證在合同周期內按照醫療機構的需要持續供貨,并按規定時間內送達。
? ? 第二章 配送要求
? ? 第五條?配送企業按照定點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進行配送,必須與訂單一致,不得更改。
? ? 第六條?配送企業自網上訂單確認起,急救、搶救藥品配送不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72小時內送達,醫用耗材及診斷試劑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節假日照常配送。
? ? 第七條?配送企業所送達產品交貨地點為定點醫療機構指定地點。
? ? 第八條?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及破損的產品,醫療機構有權拒絕接收。配送企業應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在2日內進行更換,不得影響醫療機構的臨床使用。
? ? 第九條?配送企業必須提供隨貨同行單及發票。
? ? 第十條?定點醫療機構在臨床使用中確認需要進行產品質量檢驗,可要求配送企業將該批次產品送交轄區或上級法定質量檢驗部門進行質量檢驗,并提供質量檢驗報告書。
? ? 第十一條?市場監管部門在抽檢中證實配送企業提供質量不合格產品,一切責任由配送企業承擔。
第三章 配送企業違約違規及處理
? ? 第十二條?配送企業應提供合格、符合有效期規定的產品,不得配送假冒偽劣或供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配送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約談、暫停其配送資格。拒不改正的,取消其配送資格,并列入烏海市藥械集中采購不良記錄名單,自公布之日起,2年內不接受該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參加集中采購配送申請。
? ? (一)在參加采購配送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
? ? (二)不供貨、不足量供貨、不及時供貨或僅對部分醫療機構供貨的,拒絕配送或不按時配送年累計3次以上并經相關材料證實的;
? ? (三)經定點醫療機構驗收確認,配送的產品與訂單不一致的;
? ? (四)未及時在網上進行采購單確認、發貨處理或到款確認等;
? ? (五)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第四章 考核內容及方法
? ? 第十三條?在采購周期內,對配送企業的供應配送情況及全過程進行動態考核,采取平臺調取數據、現場查驗、綜合評估的方式,實行量化積分,總分為100分。考核周期為一年,每周期積分結果作為對企業進行綜合評價的依據。
? ? 第十四條?對配送企業配送的所有產品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指標為配送率、響應率、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綜合配送及時率等,具體內容如下:
? ? 1.配送率是指:一個考核期內,配送企業對定點醫療機構臨床使用產品的實際供應情況,是對整個保障水平的考核,占40分。
? ? 配送率=(已入庫訂單總金額÷訂單總金額)×100%
? ? 配送率得分=配送率×40
? ? 2.響應率是指:一個考核期內,配送企業對定點醫療機構下達的所有訂單的響應情況,是對供應能力的考核指標,占20分。
? ? 響應率=(已響應訂單總金額÷訂單總金額)×100%
? ? 響應率得分=響應率×20
? ? 3.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是指:一個考核期內,配送企業對所有有需求定點醫療機構下訂單的實際供應情況,是對企業誠信情況的考核,占20分。
? ? 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實際配送醫療機構數÷下達訂單醫療機構數×100%
? ? 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得分=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20
? ? 4.綜合配送及時率是指:一個考核期內,配送企業對所有采購訂單的配送到位的時間情況,是對配送時效的考核,占10分。
? ? 急救、搶救藥品4小時內送達;一般藥品72小時內送達;醫用耗材及診斷試劑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按時送達得10分;3次以內未按時送達扣5分;3次以上未按時送達不得分。
? ? 5.交易訂單一致性是指:配送企業按訂單進行配送,是對配送企業履約情況的考核,占10分。
配送產品與訂單不一致的,發現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為止。
? ? 第十五條?配送臨床使用量小的藥品和急搶救藥品,能夠保障臨床使用的配送企業,在每個考核周期內,可酌情加1-2分。
? ? 第十六條?每通報、約談一次,扣除5分,暫停一次扣15分。
? ? 第十七條?市醫療保障藥品耗材采購中心每年對配送企業的積分和排名情況進行統計,并進行公布。
? ? 第十八條?在一個考核期內,配送企業配送情況綜合得分在80分以上的為優秀;60至80分的為合格;低于60分為不合格,取消其配送資格。
? ? 綜合得分=配送率得分+響應率得分+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得分+綜合配送及時率得分+交易訂單一致性得分+加分項-減分項。
第五章 附則
? ?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 ?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