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省屬醫療機構、駐甘部隊醫療機構,各相關藥品生產、配送企業: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為有效提高我省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供應水平,保障好群眾基本用藥需求,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開展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采購供應情況應急監測工作(以下簡稱“監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是監測相關藥品耗材全省醫療機構采購供應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增加有效供給。二是監測相關藥品耗材在我省醫療機構供貨計劃,跟蹤監督配送過程,確保相關藥品耗材按計劃及時足量送達醫療機構。三是監測相關藥品耗材短缺情況,統籌做好調配工作。
二、監測范圍
(一)藥品范圍。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
(二)企業范圍。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生產和配送企業。
(三)醫療機構范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三、監測內容
(一)采購供應監測。將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全部納入常態化監測范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分析省級藥品耗材采購平臺交易數據,并結合實際情況,對供應短缺或有短缺風險的相關藥品耗材納入重點監測范圍,組織企業開展日報告工作,建立相關藥品供應臺賬,掌握各地區供需底數。
(二)供貨計劃監測。生產企業按照日報告工作要求填報到貨數量、在途數量、分配計劃、時間安排等信息,確保相關藥品耗材按照計劃供應到醫療機構。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供貨計劃和實際供應情況定期反饋生產企業核對。
(三)配送過程監測。配送企業嚴格按照生產企業供貨計劃制定配送計劃,按照配送計劃開展配送,根據日報告工作要求填報相關信息。醫保部門對本地配送企業實行臺賬管理,對其配送過程全程監測,督促配送企業將相關藥品耗材及時足量送達醫療機構。
(四)區域保障監測。各市州醫保部門對所屬縣區各級醫療機構相關藥品耗材供應情況開展監測,對納入重點監測范圍的相關藥品耗材建立供應和需求臺賬。當所屬縣區醫療機構相關藥品耗材有區域性短缺風險時,要及時調配本地區貨源做好應急保障,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
(五)多維信息共享。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市州醫保局要加強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短缺信息監測結果共享,做到第一時間監測,第一時間共享,第一時間啟動應對,加強加快需求側信息向供給側信息傳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監測工作是做好我省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供應保障的重要抓手,各有關單位和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進一步細化監測工作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監測效果達到預期。
(二)嚴密組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密切跟蹤相關藥品耗材供應變動態勢,及時預警處置。要精心組織相關企業做好日報告工作,提高報送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確保監測工作全流程實現閉環。各級醫保部門要與相關配送企業建立會商機制,切實做好配送過程監測工作。
(三)嚴格履約。相關藥品耗材生產配送企業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嚴格履行我省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義務。生產企業要加大向我省供貨力度,優先保障供應醫療機構,確保醫療機構相關藥品耗材不斷供。配送企業要積極配合做好配送過程監測,支持醫保部門統籌調配,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強獎懲。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相關藥品藥品耗材生產配送企業落實監測工作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配送率誠信處理的重要參考。對于生產企業反映的配送企業截留供應醫療機構藥品藥品耗材情況的從重處理,醫保部門可直接取消相關區域配送資格。
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