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直各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規〔2018〕8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骨科植入、神經外科、結構心臟病、非血管介入、起博器、電生理、吻合器(一次性)、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人工器官組織、疝修補、口腔和眼科等12類高值醫用耗材,按照省際聯盟已經執行的高值耗材目錄進行陽光采購,我區不另行公布目錄。
對未在省際聯盟高值耗材目錄中的相關新增品種,請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期開展動態調整。
二、我區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以省際聯盟價格作為參考價,各級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議價時,原則上不能高于參考價。如各級醫療機構采購價格低于省際聯盟價格的,仍按原價格進行網上采購。
三、我區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參考價實行動態調整,具體由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隨醫用耗材省際聯盟動態調整而適時調整。
四、有關采購文件、具體采購要求、信息和采購結果由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規定發布實施。
如國家、省際聯盟及自治區出臺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新規定則從其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