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機構,各相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的需要,按照相關審核流程規定,我中心已完成相關產品的審核工作,現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7日。
公示期間,市場價格如有下調,生產企業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我中心進行動態調整。同時,我中心將根據市場采購價格實際情況對相關企業申報價格予以調平。
如有異議,各醫療機構和企業須在公示期內進行申訴并提交相關材料。
聯系人:李先生,0510-81828443;朱先生,0510-81827047。
無錫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