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在醫療保障服務領域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醫保發〔2024〕2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我區藥品和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以下簡稱“藥械”)招采服務,提高群眾、企業和醫藥機構獲得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川藏藥械聯動掛網目錄,繼續按照川藏藥械省際聯動工作,投標主體在四川省醫療保障信息大數據一體化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申請掛網,審核通過并在四川省執行掛網采購后,我區將相關數據即時完成聯動。
(二)集中帶量采購相關藥械產品,將按照各批次掛網采購工作通知要求,在我區招采子系統中開通專項產品申報功能,并按批次集中受理企業提交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申請,經審核、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納入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開通網上采購資格,全流程服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其他專項藥械掛網,以具體通知要求為準,其全流程服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工作流程
各相關單位自行登錄西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網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按照系統提示,對需新申請掛網產品的資質信息、掛網價格等內容進行維護并提交。經區藥采中心審核通過、公示、公布后,納入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開通網上采購資格,全流程線上辦理。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