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醫保函〔2025〕22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自治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事務中心,區直及解放軍、武警部隊駐桂醫療機構、藥材供應機構,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廣西集團有限公司,各有關生產、配送企業:
為做好陜西省牽頭的心臟起搏器協議期滿接續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我區落地執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全區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駐桂醫保定點軍隊醫療及藥材供應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零售藥店自愿參加。
(二)品種范圍。心臟起搏器集采期滿接續中選產品供應清單(詳見附件)。
二、采購周期
本次采購周期為3年,自2025年3月20日起執行接續中選結果。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由醫療機構參考上年度臨床實際使用情況,企業供應情況等因素,原則上各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不少于首年協議采購量。請各醫療衛生機構在落地前提前按照中選價格采購備貨,確保2025年3月20日起我區患者能夠以中選價格使用中選產品。
三、工作安排
(一)中選產品掛網及配送關系維護。請中選企業及時登錄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廣西)(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網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按照要求補充完善企業信息,招采子系統完成審核后發布掛網。中選企業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完成配送方案點選及配送協議簽約工作。各中選企業、有關配送企業在2025年3 月10 日前完成配送關系的確認工作。
(二)簽訂購銷合同。請各醫療衛生機構于3月11日—3月19日登錄招采子系統,與相關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完成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
(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企業收取附加費用,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醫療機構仍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四)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醫保醫療服務項目范圍內的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非中選產品銷售價格低于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以銷售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銷售價格高于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2倍?(含2倍)以內的,以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銷售價格高于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2倍以上的,以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110%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在兩年內漸進調整醫保支付標準至不超過同類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的費用由患者自付。
(五)其他配套政策。本次中選結果在我區涉及的供應保障、貨款結算、醫保預付、結余留用以及管理、監測等要求,參照我區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各級醫保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落實部門責任;要壓實采購主體責任,加強對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執行中選品種使用情況的監督;同時要做好宣傳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應對,及時回應關切,合理引導預期,努力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平穩推進集采結果落地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