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蘇州市醫用耗材及時更新產品資質的通知
各耗材(試劑)生產配送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蘇州市醫療衛生機構2016年醫用耗材及試劑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衛計藥政[2016]7號)文件規定,在產品資質到期前6個月內,生產配送企業須向蘇州市衛計委提交更新資料,以便及時更新產品資質。現我委已將蘇州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試劑)網上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中資質已到期產品進行了匯總(名單見附件),請各相關生產配送企業在2017年8月31前,將產品資質加蓋公章送至蘇州市衛康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審核。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相關產品資質,我委將限制相關產品在平臺的采購,并將相關生產配送企業列入不良記錄。
? ? 同時,根據《關于印發蘇州市醫療衛生機構2016年醫用耗材及試劑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衛計藥政[2016]7號)文件規定,產品資質到期前6個月內,生產配送企業應及更新資質,此項內容不再重復提示。
特此公告!?
?蘇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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