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常態化需求,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限價聯動工作的通知》精神,經過嚴格細致工作,在初審、公示等程序基礎上,產生了中選結果,現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限價聯動結果予以公布。
一、聯動結果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限價聯動采購結果(詳見附件)。
二、結果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限價聯動采購結果公布后,于2022年5月27日開始執行。
三、建立配送關系
聯動結果公布后,中選生產(經營)企業應立即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配送企業建立配送關系,如所選配送企業未在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的,由相關中選生產企業向中心提出注冊申請,之后再建立配送關系。
四、相關要求
(一)各醫療和防疫機構應嚴格按照所限價格,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嚴禁線下采購。
(二)參與本次限價聯動的生產(經營)企業,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請在6月10日前將《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上傳至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逾期不傳者系統將自動取消該企業的掛網資格。
(三)相關企業在限價聯動執行期間,在其他省份產生新的低價時,應于3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我中心提出降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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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