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四川省醫院等級評審實施辦法》(川衛規〔2022〕2號)、《四川省二級綜合醫院評審操作手冊(2023 年版)》(川衛醫政函〔2023〕200 號),江油市第四人民醫院、平武縣人民醫院、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醫院等8家二級綜合醫院申請在2023年接受醫院等級評審,7家參評醫院從依法設置與執業、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綜合管理4個方面29條前置條件進行了自查,現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征詢公示時間為2023年10月18日—10月26日。如有異議或者其他問題,請向市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科反映。
聯?系?人:文??俊??郭懷志
聯系電話:0816-2534262
電子郵箱:659897823@qq.com
通訊地址:綿陽市玉泉北街園藝山集中辦公區4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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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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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油市第四人民醫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
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
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
19
|
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合格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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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平武縣人民醫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
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
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
19
|
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合格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
附件3?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醫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
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
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
19
|
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合格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
?附件4? 經濟技術開發區松埡人民醫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
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
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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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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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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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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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不涉及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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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游仙區人民醫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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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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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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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
19
|
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不涉及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
?
附件6? 鹽亭縣富驛鎮中心衛生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
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
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
19
|
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不涉及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
?附件7? 鹽亭縣經開區醫院評審前置條件審查表
一、依法設置與執業
|
自查情況
|
1
|
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
合格
|
2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盈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
合格
|
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
合格
|
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
合格
|
5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
合格
|
6
|
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
合格
|
7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
合格
|
8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醫療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
合格
|
9
|
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0
|
違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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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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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3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或職業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14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重。
|
合格
|
15
|
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嚴重。
|
合格
|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
自查情況
|
16
|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
合格
|
17
|
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
合格
|
18
|
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
合格
|
19
|
發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
合格
|
20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重。
|
合格
|
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
自查情況
|
21
|
發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
合格
|
22
|
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23
|
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
合格
|
24
|
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
合格
|
25
|
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
合格
|
四、綜合管理
|
自查情況
|
26
|
發熱門診建設未達標;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未達標。
|
合格
|
27
|
評審周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任意一年累計達到或超過12分;評審周期內三年累計達到或者超過36分。
|
合格
|
28
|
最新一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結果未達到基本標準以上。
|
不涉及
|
29
|
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3?級以上。
|
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