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生育保險政策的通知》(湘醫保發〔2025〕3號)。現解讀如下:
??? 一、起草背景
???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4〕48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等文件精神,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統一、規范全省生育保險待遇政策,減輕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在全省范圍內實現生育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推動醫療保障服務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落實,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了生育保險政策。
??? 二、主要內容
??? 1.統一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全省生育保險費率統一調整為0.7%。
??? 2.提高產前檢查費補助標準。參保女職工產前檢查費最高補助標準為1200元。
??? 3.提高生育住院醫療費限額支付標準。參保女職工因生育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不設住院起付標準,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順產4000元;難產(含剖宮產)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
??? 4.統一終止妊娠支付標準。參保女職工因終止妊娠,在門診或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懷孕未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500元;懷孕滿2個月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800元;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1600元;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2000元。
??? 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未達到限額支付標準的,其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據實支付,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列支。孕產婦因高危重癥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參照因疾病住院相關標準支付,從基本醫保統籌基金中列支。
??? 三、兩種特殊情形的處理
??? 1.2025年2月28日前已報銷產檢費用,假設已按參保地舊政策報銷產檢費用600元,3月1日還發生了產檢費用的,可以按新政策補報差額,最多可報1200-600=600元。另外,產檢費用報銷之后還需做產檢的,可按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報銷合規費用。
??? 2.能否按新政策報銷住院醫療費用或終止妊娠費用,以出院時間為準。比如分娩時間為2025年2月27日,3月1日出院,則可以按新政策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