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 為進一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理順我市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系,推進區域價格合理銜接,同時合理拉開市級、縣級及基層醫療機構項目價格差距優化醫療服務項目結構,進一步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
??? 二、文件依據
??? 根據江西省醫療保障局等四部門《關于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實際情況,調整我市現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 三、主要內容
??? 1.本年度共調整項目共計20項,其中下調1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上調19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下調的1個項目為醫技診療類項目;上調19個項目中涉及綜合醫療類項目3項,臨床診療類項目16項。
??? 2.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保持原醫保屬性不變,調整后價格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 四、執行時間和要求
???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嚴格執行價格公示等有關規定,及時將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發布在主要服務場所或官方網站,接受社會監督。
鷹潭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