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與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衛規〔2019〕8號)、《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2018-2020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和技術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粵衛財務〔2019〕28號)、各醫療器械使用單位自主申請以及專家論證評審結果,經研究,同意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現將名單予以發布(具體見附件),并放發《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正本。
??? 請以下獲得配置許可的有關醫療器械使用單位在2年內完成相應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逾期尚未配置,其配置許可自動失效;新購置的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到貨安裝、調試、驗收并經相關部門檢測合格后,需在正式投入使用前,通過“廣東省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監督管理系統”進行配置設備信息登錄,以便市政務服務大廳及時較驗、打印《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副本相關信息和發放《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副本。有關醫療器械使用單位需取得《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副本后方可正式使用所配置的設備。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