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市醫保局印發了《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我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相關規定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7 號)。現解讀如下:
??? 一、工作背景
??? 按照國家關于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的有關規定,我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和報銷限制范圍進行管理,在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目錄工作中,既考慮了臨床診斷、治療的基本需要,也兼顧了我市經濟狀況和醫療技術水平的差異。在制定和增補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的同時,對部分易濫用的項目同步確定了醫保報銷限制性規定,以確保醫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尖”上。但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和臨床治療的發展,部分醫療項目的醫保報銷限制性規定逐步顯現出與臨床實際不符合的問題。因此,我們啟動了調整優化醫療服務項目限制性規定的工作。
??? 二、主要內容
??? 1.對256個醫療服務項目的醫保支付規定進行了科學合理地調整和優化。其中,中醫類115項、物理康復類87項,放射治療、臨床診療和手術類共54項。
??? 2.本通知于2024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