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衛生監督所,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南山區社會醫療機構:
??為規范社會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增強社會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意識,切實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患者提供優質醫療服務,我局參照《深圳市醫療服務質量整體評估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委托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進行一次全面醫療服務質量評估,有關事項如下:
??一、評估時間
??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
??二、受評單位
??全區社會醫療機構(不含醫院、社康)。
??三、評估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處方管理辦法》《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中醫藥條例》《深圳市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辦法》《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深圳市醫療服務質量整體評估管理辦法》及《深圳市基本醫療管理制度》等。
??四、評估內容
??包括依法執業、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管理、護理質量、院感管理、藥事管理、信息化建設、滿意度調查、行政處罰等內容(評估標準詳見附件1-5)。
??五、評估要求
??(一)請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組織實施質量評估工作。在評估開始前須組織開展相關培訓,會同評估專家組成員、區衛生監督所于2023年11月23日前完成全區醫療服務質量評估,及時反饋評估結果于我局醫政醫管科(中醫科)。
??(二)請各社會醫療機構高度重視檢查工作。積極參與線上評估培訓(關注“深圳市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公眾號推文),配合做好迎檢準備工作,備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診所備案憑證、醫生護士資格證執業證原件、醫療廢物處理協議書、藥品進貨合同書或進貨單、各項規章制度、各種診療文書等書面資料。
??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滿一年的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估結果按C檔處理;有特殊情形經我局同意不參加醫療質量評估的醫療機構,按最近年度評估結果定檔;未按規定參加或者未經我局同意不參加醫療質量評估的醫療機構,按E檔處理;已申請停業機構(暫停全部診療科目,取得停業批復且處于停業期間者),可不參與此次檢查,按C檔處理,如需重新開展診療活動參與評估者,應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三)按照《深圳市社會辦醫財政扶持政策實施細則(試行)》,醫療服務質量評價結果與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補貼相掛鉤。
??六、評估結果
??(一)本次評估結果將在全區通報。
??(二)對本次評估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區衛生監督所要督促轄區內社會醫療機構立即整改,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深圳市南山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6日
??(南山區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科;聯系電話:26560245;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聯系電話:400-111-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