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各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限價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吉醫保發〔2022〕12 號),按照“動態聯動津冀新冠抗原檢測試劑陽光采購結果進行限價掛網,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盒按照不高于其他已掛網試劑盒最高限價,自行申報價格掛網”的要求,結合“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信息審核結果”,現將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限價掛網采購結果予以公布。
一、公布內容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限價掛網采購結果(詳見附件1)。
二、結果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限價掛網采購結果將于2022年3月29日正式執行。各公立醫療機構應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所需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不得線下采購。
采購周期原則上為1年。采購周期內,相關企業在其他省份產生新的更低的中選(掛網)價格的,應于30個工作日內向我中心提出申請進行動態聯動。
三、配送關系的建立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相關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掛網生產企業可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選擇配送企業建立配送關系(具體操作詳見附件2、3)。
如上述生產企業擬選擇的配送企業未在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請將擬選擇的配送企業名單加蓋生產企業公章后,并附生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一并報送我中心指定郵箱:jlsggzyqxc@163.com。
四、信用承諾
參與本次限價掛網采購且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生產企業,請在3月31日前通過系統完成《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上傳工作,具體操作請見《關于開展吉林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http://www.ggzyzx.jl.gov.cn/jygg/cgzxyxcg/yp/202101/t20210105_7883720.html),逾期不傳者將取消該企業在吉林省的掛網資格。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