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限價掛網公告》的要求,經過初審、公示等程序,產生了限價掛網中選結果,現公告如下:
一、限價掛網結果?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限價掛網中選結果,詳見附件。
二、結果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限價掛網結果公布后,于2022年12月15日開始執行。
三、建立配送關系
聯動結果公布后,中選生產(經營)企業應立即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配送企業建立配送關系,如所選配送企業未在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的,由相關中選生產企業向中心提出注冊申請,之后再建立配送關系。
四、相關要求
(一)各醫療和防疫機構應嚴格按照所限價格,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和抗原檢測試劑,嚴禁線下采購。也可以與中選企業開展議價談判,在限定價格基礎上進一步降低采購價格。
(二)參與本次限價掛網的生產(經營)企業,應在12月20日前將《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上傳至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否則將影響產品的掛網銷售,已上傳的企業不用重復上傳。
(三)限價掛網結果執行后,相關產品在其他省份產生新的低價時,應在20個工作日內,主動提出降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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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