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定點醫藥機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為避免人員聚集,落實非必要不聚集防控要求、有效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帶來的感染風險,現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防止人員聚集,自4月26日起,需要到我中心及辦理業務及咨詢的人員,請提前通過電話、微信工作群和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預約通過后,有序進行業務的辦理,并主動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場所碼掃碼登記、全程佩戴口罩。醫療機構和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咨詢業務盡量通過電話和微信進行,我中心將及時為您解決各類咨詢,按時完成問題解答。
二、各醫療機構積極做好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預報量工作,我中心將通過報量工作微信群及時將推送具體要求,并通過工作群線上解決相關問題。
三、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協議繼續實施電子協議,進行線上辦理,請各生產經營企業按規定將藥品和醫用耗材協議發送至郵箱(btypcg@163.com),我中心將統一開展核驗工作。對于符合綠色通道協議,按照《關于部分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協議核驗開通綠色通道的通知》執行,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治療需要藥品的采購使用。
微信公眾號: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