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醫用耗材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地)衛生計生委、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和《關于印發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12〕86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全區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和改革委員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醫用耗材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西藏自治區商務廳 ??????????????西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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