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采〔2022〕269號
相關醫療機構及藥品企業:
為做好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完善新冠肺炎相關治療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有關精神,按照局領導要求,現開展新冠治療藥品及試劑集中掛網綠色通道,各有關企業可在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上申請直接掛網,此類藥品按照從快從簡的流程及時掛網。對于尚未掛網的藥品,允許醫療機構應急采購使用。
請各藥品生產及配送企業,明確各方責任,根據各醫療機構的采購計劃,及時配送藥品、做好售后服務等工作。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