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機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要求,根據本市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計劃安排,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組織本市醫療機構開展人工晶體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需求量填報工作,現就相關填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報產品范圍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為單焦人工晶體。
二、填報單位范圍
本市有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使用需求的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均需參加填報。
三、填報內容
醫療機構結合臨床實際,填報本單位單焦人工晶體年度采購需求量(單位:片),以本市統編代碼為填報單位。原則上填報總量不得低于2021年實際采購量的90%,其中在用產品(備案產品除外)的采購需求量不得低于2021年該產品實際采購量的80%。
四、填報方式和要求
1.各相關醫療機構在規定的系統開放時間內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醫療器械)——集中采購——人工晶體報量(第二批)模塊”完成年度采購需求量填報工作。
2.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本次數據填報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填報相關信息,確保數據準確。具體操作方法,請參照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3.系統開放時間: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