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衛計委、各醫療機構:
為加強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規范醫療機構的采購行為,根據《關于執行2017年蕪湖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招標結果的通知》(蕪藥管秘〔2017〕142號)及《蕪湖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蕪藥管組〔2012〕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醫用耗材配送流程中財務核算和相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業開具真實有效的耗材發票,耗材發票購貨單位應寫明醫療機構名稱的同時注明蕪湖市(縣)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然后連同供貨清單(一式兩聯)一并送醫療機構耗材管理部門核對驗收入庫。發票上商品名稱注明耗材類別,讓利費率體現在發票上,直接進行票面折讓,即一票一折。
二、醫療機構耗材管理部門依據耗材實際入庫情況,認真審核耗材的品名、規格、價格、數量以及票折的讓利費率等發票信息,每月將耗材發票原件、入、出庫單及貨款匯總表,交醫療機構財務科進行賬務核對。醫療機構為發票信息審核的第一責任人。
三、醫療機構耗材管理部門每月10號前將上月的耗材發票原件、供貨清單、入、出庫單及貨款匯總表報市(縣)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結算科進行財務核算,且于每月的20號前將上月耗材貨款全部匯入市(縣)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指定的財政賬戶。
四、市(縣)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結算科根據與醫療機構、配送企業雙方核對無誤的高值耗材往來賬,扣除耗材增值服務費后的金額,按照合同規定的配送回款周期對配送企業進行付款。
五、各醫療機構做好新老配送企業交接工作,及時清理老配送企業的業務銷售發票,從6月1日開始,不再接收老配送企業新的業務銷售發票。
????六、根據《2017年蕪湖市醫療機構高值耗材集中采購配送合同》中有關規定:1、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檢查產品包裝信息及實物,如發現產品不相符或不合格,可立即要求更換或退貨,配送企業需及時更換,更換時間為2小時以內。若因更換不及時給公立醫院造成的損失,由配送企業承擔全部責任。2、合同生效前后的植入物取出所需的相關器械和專業跟臺人員皆由新中標的配送企業免費提供。
七、各醫療機構和配送企業每月20號之前,將上月采購配送明細數據上報藥管中心各相關業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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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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