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和配送企業:
根據《2009年廣州軍區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配送方案要求:“所委托的配送商應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經初步復核,以下配送企業有超范圍經營的情況,詳見附件1.
說明:
一、請涉及超范圍經營品種的中選供應商申請轉配送。
1、中選供應商只能選擇經醫療機構推薦并通過資質審核的配送企業,如某個中選供應商要更換廣州總醫院的配送商,只能選擇從該醫療機構推薦的配送企業名單。醫療機構推薦的名單詳見附件2 2、申請更改配送的手續: ?A、由中選供應商提出更改配送的申請:中選供應商須以書面的形式(模板詳見附件3),向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更改配送商的申請(可交中介機構集中上報),申請書必須說明更改配送的原因并注明新配送商,轉配送申請表上必須同時加蓋供應商,新配送商公章。 ?B、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只接受按照品種大類轉配送,不接受單獨某個產品進行轉配送。
3、中選的供應商不以正常手續更改配送并開具發票的,醫療機構有權拒付貨款。未經供應商同意私下轉配送的,醫療機構不予收貨,并列入“非誠信交易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配送資格。
二、若配送企業對此有異議的,請提交具有相關的經營范圍的資質材料和文字性說明并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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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洪小姐
聯系電話:020-22268993
傳真號碼: 020-22268900 (自動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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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