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青海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開展新冠病毒試劑耗材帶量采購接續中選結果掛網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新冠試劑耗材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及相關配送企業申報信息進行了公示,現將申報結果予以公布并開展配送關系確立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掛網產品,也可按掛網產品分別委托2~3家在我省具備體外診斷試劑配送資質的經營企業進行配送,配送區域必須覆蓋全省。生產企業在委托配送企業進行配送時,須考慮配送企業的配送能力,優先選擇配送業績優良、醫療機構認同程度好和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高的企業。
二、相關企業須于2022年8月8日17:00前登錄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http://223.220.250.135:8081)點擊“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交易”輸入用戶名密碼進入系統操作,完成配送關系選擇確認工作。具體操作詳見網站首頁操作指南中的“青海省體外診斷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用戶使用手冊”。
青海省藥品采購中心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