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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藥材管辦發〔2018〕37號
關于做好2018年揚州市集中采購第一批醫用耗材日常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各功能區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市直各醫療衛生機構:
2018年揚州市第一批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已經結束,即將進入日常采購階段。為做好第一批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保證曰常采購規范有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購銷合同簽定。生產企業配送關系確定后,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與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被授權的經營企業簽訂購銷合同,明確采購品種、采購數量、采購價格、履約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生產經營企業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牟取不正當利益。購銷雙方同時簽署《醫療衛生機構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按照規定列明企業指定銷售代表姓名,以及不得實施商業賄賂行為、實施商業賄賂行為后將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等條款。
二、規范實施日常采購。各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省醫用耗材采購平臺,編制采購訂單,網上采購目錄內的產品,指定專人負責對網上采購訂單、供貨清單、發票和所購產品等進行審核驗收;完善采購付款制度,制定付款流程和辦法;根據臨床需要和確定的配送關系,建立預入庫制度,儲存一定數量的采購產品備用。
三、嚴格執行配送規定?!?018年揚州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規定,生產企業要根據配送方案和購銷合同,及時保質保量供貨,并根據采購需要提供伴隨服務。急救、急用醫用耗材原則上4小時內送達,一般需求在24小時內送達。除因不可抗力因素,生產企業不得停止采購產品的供應,出現特殊困難的應提前2個月報市藥品耗材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生產企業配送行為的監管,對生產企業供應質量不合格產品、目錄外產品、未按合同規定及時配送供貨等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及時上報并作出處理。
四、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各地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曰常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通過省采購平臺網上監管系統,對采購雙方的購銷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對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醫用耗材的品種、數量、價格、使用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供貨、配送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督簽訂購銷合同及履行情況,防止違價采購、網下采購或從非規定渠道采購等行為發生;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網上采購的執行情況實行定期考核,納入綜合目標管理;對符合應當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情形,查處核實后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逐級上報。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規定對醫用耗材的購入價、銷售價、生產企業等信息在院內進行公示,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全市各醫療衛生機構第一批醫用耗材曰常采購工作自2018年12月31日起開始執行。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對本單位庫存產品進行盤點和清理,清庫期不超過2個月,正式執行后,所有目錄外產品停止采購使用。
揚州藥品耗材采購管理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