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以上公立醫療(含二級)機構:
根據《體外診斷檢驗試劑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以及海南省醫保局的要求,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含二級)提出目錄(見附件1)外的產品增補申請,我中心匯總分析、社會公示后形成增補目錄,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補時間
增補時間為:2019年1月29日-2月20日。
二、增補范圍
(一)醫療機構增補產品的目錄范圍不能超過方案中的八大類。
(二)未納入采購目錄(見附件1)范圍內的體外診斷試劑。
三、增補要求
醫療機構增補的產品應具體到廠家及型號規格,要求醫療機構在申報的產品時名稱也應與注冊證名稱一致。
四、增補方法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二級)填寫《醫療機構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增補申報表》(見附件2)蓋好鮮章,并于2019年2月20日17:00前將申報表(含電子版,U盤拷貝)上報我中心(海南省海口市華海路安海大廈二樓藥品集中采購中心),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五、注意事項
(一)醫療機構在增補產品時,須充分查閱已發布的目錄(見附件1),已納入采購目錄中的產品無需申報。請醫療機構從臨床需求出發,廣泛征求意見,組織院內專家論證,做到增補的產品分類明確,名稱廠家準確(與注冊證一致)、規格型號齊全,有理有據不重報、不濫報。
(二)填寫申報表時,一級目錄和分類必選,二級、三級、四級選填,名稱、規格、型號和廠家必填。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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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