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相關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吉林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業務工作辦理流程(2.0版)>的通知》(吉公資發〔2024〕7號)要求,經過初審和公示程序,現將2025年2月醫用耗材配送企業注冊結果予以公告(見附件1)。
審核通過的配送企業應及時通過吉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與生產企業建立配送關系(操作手冊詳見附件2、3),并通過系統開展醫用耗材的網上采購活動,禁止線下交易。吉林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中“配送關系管理”模塊的相關功能已停止服務。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