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員單位及中選企業:
根據采購聯合體工作要求,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自2020年4月1日起執行聯合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期為一年,各成員單位3月底前與中選產品醫藥企業簽訂購銷協議。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各公立醫療單位與中選生產企業(或取得授權的委托企業)可采取電子簽章、網上簽約等快速便捷的方式,簽訂購銷協議。購銷協議可以根據雙方協商,增加附加條款。(購銷協議文本見附件1、2)
協議履行期間,雙方要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各醫療機構應以2019年同種通用名藥品、同類型醫用耗材的實際使用量作為基數,約定采購量不低于基數的60%。同一通用名、同一規格的藥品選定中選的企業產品;同類型的醫用耗材可根據實際要求選擇1-3家入圍企業的產品,共同完成約定量。獲得訂單的生產企業要做好中選品種的備貨工作,確保雙方協議期開始后能夠正常采購和供應,保證不因價格下降而降低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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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聯合體辦公室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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