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推進醫保信息化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8號)的文件精神,根據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的《云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動態掛網方案的通知》(云醫保﹝2022﹞92號)和云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聯席會議有關會議要求,執行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編碼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現開展云南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及部分產品帶量采購的申報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進口產品國內總代理商參與申報。
一、申報范圍:屬于本公告附件1申報目錄范圍內的產品,企業均應申報企業及產品信息。
已在云南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交易系統陽光掛網的產品,且屬于本次申報目錄范圍內的,企業也需重新申報信息及報價。
1.陽光采購申報范圍
本次云南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申報產品目錄(國家醫保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庫中的全目錄)詳見附件1;陽光采購的所有掛網產品議價采購。(本次申報不包含新冠試劑及配套耗材,新冠試劑及配套耗材申報事宜另行通知)
2.帶量采購申報范圍
超聲刀頭、人工晶狀體參與本次帶量采購申報,企業嚴格按照全國省級平臺帶量采購中選注冊證或單件產品規格型號進行申報,申報目錄詳見附件2。
注:1.陽光采購申報目錄和帶量采購申報目錄均包含超聲刀頭、人工晶狀體,企業可選擇按照陽光采購或帶量采購方式申報超聲刀頭及人工晶狀體,只可選擇其一方式申報,不可重復申報,重復申報視為放棄該產品申報及掛網資格。
2.平臺產品信息數據庫信息更新為國家醫療保障局2022年9月23日發布的《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數據庫更新(截至2022年8月維護)》。
二、申報主體
國產醫療器械申報主體為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醫療器械注冊人),進口醫療器械申報主體為注冊代理或國內總代理,原則上均以國家醫保醫用耗材編碼申報企業為準。
三、信息申報要求
(一)請企業通過鏈接登錄申報系統,進行企業和產品信息申報。
鏈接地址: http://ypzb.ynyyzb.com.cn:7009/com.hsnn.hcbid/login.html
(二)申報賬號
1.請申報企業使用云南省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交易系統賬號密碼登錄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2.無交易系統賬號密碼的企業,按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辦事指南”中《 云南省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交易系統賬號辦理須知》的要求辦理。
3.交易賬號密碼遺失的企業,按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辦事指南”中《云南省藥品及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交易系統賬號找回及密碼重置辦理須知》的要求辦理。
(三)企業和產品信息申報時間: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下午15:00時(截止時間)。
企業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申報提交,否則視為放棄本次申報及掛網資格。企業填報信息內容應真實有效、完整準確,上傳材料應清晰、明確,申報要求及說明詳見附件3申報細則(含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項目申報承諾函格式);申報操作方法請企業查看附件4。
(四)申報內容
產品信息原則上以國家醫保醫用耗材編碼為依據,產品須按組件申報,申報信息應與注冊備案證(含附件,下同)上的規格型號、包裝規格等保持一致。同一醫療器械注冊備案證的產品只能由一個企業進行申報。同一產品,不得通過選擇多個類別、新舊證等方式進行重復申報。
(五)申報材料修改和撤回。
申報企業在規定的申報時間截止前,可登錄申報系統補充、修改或撤回申報材料,補充、修改的內容為申報材料的組成部分。企業信息撤銷后其產品信息需重新填報。在規定申報時間截止后,申報企業不得再對其申報材料做修改和補充。
(六)企業應對所申報目錄的采購內容作完整資料申報(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必須同時申報提交)。上傳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項目申報承諾函須按規定格式填寫(格式詳見附件3申報細則),簽字蓋章齊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為兩頁的請完整上傳)。
四、價格申報要求
企業應在產品信息申報時同時進行價格信息申報,具體申報詳見附件3。
(一)陽光掛網產品報價要求(具體申報詳見附件3)
參與陽光采購的產品,企業以不高于省級采購平臺全國最低實際采購價(可不含國家和各省份組織集中帶量采購價格)申請掛網,企業提交的最低實際采購價格為截止申報日期的有效價格,僅有掛網價沒有發生實際交易記錄不予申報;若省級采購平臺全國最低實際采購價來源為云南省,該最低實際采購價應為申報公告發布之日起前半年內具有實際交易訂單的價格。產品掛網后醫療機構按平臺掛網價議價采購。
參與本次陽光采購的產品,不具備全國省級采購平臺中標(掛網)價格,但屬于醫療機構急需的醫用耗材,企業可憑云南省內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出具的采購需求(需注明采購價格,醫院和企業加蓋鮮章)及采購合同(需注明采購價格,醫院和企業加蓋鮮章)等相關證明材料,自行報價掛網,自行報價不得高于醫療機構出具的采購需求及采購合同內的采購價格。
(二)帶量采購產品報價要求(具體申報詳見附件3)
參加超聲刀頭、人工晶狀體帶量采購的產品,企業以不高于全國省級平臺最低帶量采購價格申報。
以上項目,企業申報價均按照產品最小使用單位(計價單位)填報,填報價格應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兩位小數,貨幣單位為元(人民幣)。
五、申報工作相關信息和通知發布平臺: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址:http://www.ynyyzb.com.cn。本次采購的相關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將陸續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發布,相關單位、企業應隨時登錄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溫馨提示:本次申報數據量大,相關企業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錯峰申報。
藥械采購科聯系電話:0871-68313372、0871-65159625、0871-65167613
技術支持電話:0871-65379183、0871-65165512、0871-6832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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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