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江西省改革完善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集中掛網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和《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為保障臨床藥品供應,經企業申請,現將增補報名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對于補充提交了醫藥企業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及其產品,按照重新注冊掛網的流程,相關企業和產品信息一并予以公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為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二、公示范圍
本次公示的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我的藥品庫”前期提交的部分產品信息,包括原雙信封藥品、原抗癌藥、直接掛網采購藥品、二類精神藥品。
三、相關要求
1.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2022年10月25日17:00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藥品交易結算-業務辦理-藥品掛網信息申訴。
2.原雙信封、原抗癌藥產品增補報名時,應同時在江西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藥品交易結算-業務辦理-藥品掛網信息申訴”中提交全國最低3省省級集中采購價格,如未提交請進行補充。
3.不納入掛網采購的藥品,包括麻醉類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已納入掛網采購的重復報名產品、有其他3家企業通過一致性評價但自身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
4.帶量采購非中選藥品,請至“藥品交易結算—業務辦理—非中選價格申報”中提交價格申報函,審核后另行公示公布。
5.因未提交《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而暫停采購資格的生產經營企業,待提交《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后,經信息公示后恢復采購、配送資格。
聯系方式:0791-88130800
江西省醫藥價格和采購服務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