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局屬各單位,市本級各定點醫療機構:
按照《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冠脈擴張球囊等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續簽工作的通知》(陜醫保函【2024】184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冠脈擴張球囊等醫用耗材第二年采購協議續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續簽時間。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組織各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自2024年10月28日起登錄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簽訂京津冀“3+N”聯盟冠脈擴張球囊和吻合器、廣東聯盟冠脈藥物球囊第二年帶量購銷合同,確保自2024年10月30日起執行。
二、續簽內容。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醫保基金預付及結算、醫保支付標準等政策措施,繼續按照《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冠脈球囊采購協議期滿接續及冠脈導引導管和導引導絲續簽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陜醫保函〔2023〕158號)、《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吻合器采購協議期滿接續及關節骨水泥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陜醫保函〔2023〕166號)有關規定執行。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地區,首年不調整相應DRG/DIP組的權重分值,后續調整要統籌考慮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變化,科學合理上調或下調。各項激勵要做好銜接,避免重復。
三、工作要求。各縣市區醫保部門和各級醫保中心、基金監測中心要加強集采工作精細化管理,將醫療機構落實集采政策情況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和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集采結余留用資金及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掛鉤。要常態化開展“每月監測、季度通報、年度考核”,重點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貨款結算周期、非中選產品采購情況開展監測監管工作,確保完成采購周期內合同用量。如中選產品出現質量或供應配送等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市醫保局報告。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網采政策,規范采購流程,及時確認入庫,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做好日常供應和配送監測,實時關注供需變化,及時研判短缺風險,按季度將采購配送執行情況報省醫保局,對未能良好履約和因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企業,將積極運用我省價格招采信用評價有關條款予以懲戒,并及時報告省醫保局。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咸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