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隨著國家醫藥集中帶量采購和醫藥價格治理加速推進,我省醫用耗材掛網采購管理和虛高價格治理面臨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為全面落實醫用耗材價格虛高治理舉措,規范醫用耗材掛網和采購交易行為,理順醫用耗材價格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國家醫療保障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升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支持服務醫藥價格改革與管理的意見》(醫保發〔2022〕1號)等文件精神,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經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聯合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集中采購的實施意見》(湘醫保發〔2023〕43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一)重構全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體系和治理格局。按照以省為單位推進醫用耗材集中陽光采購方向,實行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采購、全程監管等措施,構建公開透明、應采盡采的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采購體系,形成醫用耗材質量可靠、流通快捷、價格合理、使用規范的治理格局。
(二)統一全省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采購平臺。依托國家醫保信息平臺,部署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建成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督為一體的全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作為全省統一的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平臺,實現醫用耗材一個平臺掛網、全省覆蓋,消除醫用耗材掛網采購“碎片化”現狀。
(三)全面實施醫用耗材帶碼陽光掛網采購。全省陽光掛網的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必須是獲得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及代碼(以下簡稱“醫保代碼”,國家未發布醫保代碼的除外),對照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及代碼庫信息,統一規范省招采管理系統醫用耗材基礎信息,實現帶碼掛網、帶碼采購。
(四)推進分類采購建立規范規則。全面實施陽光采購,扎實推進帶量采購,鼓勵開展組團聯盟采購。逐步完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規范。制定醫用耗材掛網目錄,明確醫用耗材分類采購掛網條件,確定掛網價格形成規則,建立分類采購交易行為準則。建立醫用耗材掛網目錄、掛網價格的動態調整機制,明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參與主體的相應責任和約束激勵措施。
(五)強化綜合協同監管。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對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的主體責任,堅持網上采購,杜絕網外采購。醫療保障部門做好醫療機構網上采購監管,將網上采購要求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管理。衛生健康部門將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網上采購納入醫療機構綜合監管和對醫療機構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醫用耗材價格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藥品監管部門加強醫用耗材質量和生產流通監管,及時查處耗材質量和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強化招采管理系統應用,優化交易服務。落實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主體責任,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規定,強化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領域失信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