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方便醫用耗材生產企業、醫療衛生機構選擇配送企業,經研究,現就2018年11月29日發布的《關于公布執行2018年度贛州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議價采購結果的通知》中有關確認配送關系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刪除《關于公布執行2018年度贛州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議價采購結果的通知》中每個掛網產品可以選擇1-3家配送的限制要求。
二、目前江西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選配送系統中保留了原有的配送關系,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自主調整。
三、其它規定要求不變。
贛州市衛生計生委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