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醫療機構、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和省第八輪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工作安排,經研究,定于2023年4月7日起執行本次采購中選結果,現就開展簽約量填報、采購協議簽訂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簽約量填報時間及路徑
(一)填報時間:3月18日-3月24日16:00時。
(二)填報路徑:登錄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耗材分類采購——采購量申報——省第八輪耗材聯盟采購計劃量拆分。
(三)簽約量填報規則。
1.?確認基礎量。對骨科創傷類耗材,醫療機構按照統計年度內本單位中選產品采購量的80%(重新報價中選產品為40%)直接予以確認。對集成超聲刀頭,醫療機構按照前期申報意向量的80%直接予以確認。
2.?分配調劑量。骨科創傷類耗材的剩余約定采購量作為調劑量,由醫療機構按以下規則進行分配(重新報價中選產品不參與調劑量分配):
第一步,分配優先調劑量。醫療機構將不少于50%的調劑量,分配給同采購單元價格低于平均價的中選產品,可任意選擇其中1個或多個進行分配,填報調劑量之和不得小于填報系統標明的最低量(系統標明的最低量,為調劑量的50%)。
第二步,分配剩余調劑量。醫療機構將剩余未分配的調劑量,從同采購單元所有中選產品中任意選擇一個或多個進行分配。
3.?未分配調劑量的處理。在規定填報時間內,醫療機構未分配優先調劑量或剩余調劑量的,系統自動將相關調劑量分配給統計年度內該醫療機構使用過的同采購單元最低中選價產品。
(四)有關要求。醫療機構應按照填報規則,結合自身需求,按時完成簽約量填報,對存在特殊情形需調整用量的,應向所在地各設區市醫保部門提交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由院主要領導和紀檢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各設區市醫保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醫療機構報量的督促和審核,并將審核確認的調整情況和醫療機構書面報告在報量系統中提交。
二、伴隨服務費用標準
為激勵中選企業積極做好供應保障和伴隨服務,根據采購公告規定,在骨科創傷類中選產品報價基礎上增加伴隨服務費,在第1個協議年度內,接骨板系統和髓內釘系統的伴隨服務費暫定為50元/套,后期根據執行情況予以調整。以含伴隨服務費的價格為中選產品最終中選價。
三、采購協議簽訂及配送關系選擇
(一)簽訂采購協議。3月30日-4月5日,相關生產企業、醫療機構登錄省平臺簽訂采購協議,本次采購周期為2年。必要時可延長1年,協議另行簽訂。簽約路徑為:省平臺——耗材交易結算——省級聯盟采購管理——省聯盟采購(第八批)—第一采購期。
對于設區市帶量采購執行期內產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仍需通過省平臺簽訂采購協議,先按中選結果調整相關產品中選價格,待現有設區市協議期滿后,直接執行省級帶量采購協議。設區市協議執行期間的醫療機構采購量,計入省級帶量采購監測考核范圍。
(二)確認配送關系。3月30日-4月5日,相關中選企業登陸省平臺,選定配送企業。配送企業選定后,協議期內原則上不得變更。
四、落實醫保配套政策
(一)規范平臺掛網和配送。中選產品直接在省平臺掛網,供全省醫療機構采購。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采購,患者按中選價格使用。醫療機構不得二次議價,也不得變相或以SPD供應商名義收取供應企業其他費用。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未中選產品采購金額不得超過中選產品采購金額的30%。
(二)醫保資金預付與結算。各設區市醫保部門要落實醫保資金預付政策,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按不低于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并按采購進度從醫療機構申請撥付的醫療費用中逐步沖抵;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做好醫保支付銜接。對可單獨收費的醫保支付范圍內中選產品,以中選價為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未中選產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原則上不得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患者使用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上限的產品,超出部分原則上應由患者自付。
(四)加強激勵約束考核。落實“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政策,采購周期內不因采購中選產品價格下降而降低醫保總額指標。對因集中帶量采購節約的醫保資金,可參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余留用相關規定,在考核基礎上以一定方式激勵醫療機構。開展按病種(病組)等方式付費的地區,首年可不下調相應病種(病組)醫保支付標準。各種激勵方式應做好銜接,避免重復。
五、加強執行情況監測
(一)供應保障監測。加強配送供應監測和異常處置。生產企業應根據約定量需求,加強生產計劃安排,選定配送能力強、服務質量高的供應企業實施配送,并保持配送鏈條穩定。醫保部門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要求,對中選產品保障供應中的失信行為進行信用評級處置。
(二)采購使用監測。省每月通報中選產品采購執行情況,醫療機構按要求上報中選產品采購數據。各設區市醫保部門要加強采購執行情況監督,及時發現處置采購異常情況。
聯系方式:
省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025-83293758;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25-83668690。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