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 92號
各有關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牙冠限價聯動掛網工作的通知》(豫醫保函〔2023〕11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口腔牙冠限價聯動掛網工作的通知(一)》(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81號),現將口腔牙冠限價聯動掛網產品申報信息和價格等內容(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提出申(投)訴并提供合法有效證據材料。申(投)訴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并將掃描件和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nggzysjfh@163.com,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企業牙冠產品申/投訴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供相應證據材料的,不予受理。
對申報不符合限價聯動掛網規則的產品,企業可于公示期內登陸系統重新維護產品信息及申報價格,逾期不再接受信息維護和價格申報。????????????????????????????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