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聯動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函〔2022〕16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申報及動態聯動工作的通知》,現將符合申報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試劑及配套耗材限價進行公示(詳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二、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將質疑材料發送至hnhczbcg@163.com。
三、經公示無異議,相關生產企業可在新版醫藥采購平臺進行交易。未申報成功的企業可登錄舊版平臺申報界面,查看不符合要求原因,按規定申報掛網。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