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醫保招采函〔2025〕2號
各市州、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在長部省屬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采辦工作通知,結合實際情況,現就全省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同簽訂
自我省接續中選結果執行日期2023年1月1日起計算,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周期為3年。醫療機構應嚴格履行合同要約,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協議采購量。各醫療機構需盡快在登記系統完成2024年度支架使用數據的上傳,未在登記系統上傳支架使用數據的醫療機構,按省采購平臺(省醫藥集中采購系統和省藥品與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有效采購數量為準,未完成首年及第二年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需在登記系統內上傳或向市州醫保局遞交經分管紀檢工作院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的未完成理由,并由各市州醫保部門進行審核后將結果報送至省醫保部門。上一年協議量未完成的量累計到周期內下一年度,醫療機構在尊重臨床實際的前提下,應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促進協議量的執行。
醫療機構無需重新報量,原則上采購周期內總采購量應為首年協議采購量的3倍,每年度協議采購量不低于上年實際采購量的95%,不低于同中選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醫療機構如新增采購需求或因特殊原因下調采購量的,須于2025年2月10日前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及需調整的采購量,經市州醫保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省醫保部門,通過后方可調整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完成調整后,待各市州協議采購量匯總后按省藥品與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內通知進行三方協議的簽訂。
二、做好非中選產品價格管理
按照性能和價格相匹配的原則,鼓勵其他產品自主將價格調整到合理水平,考慮與中選產品的合理比價關系,將非中選產品掛網價格進一步導入合理區間。2025年2月10日起,非中選載藥合金支架和不銹鋼支架產品將暫停掛網和申報,相關企業按不高于價格高線2850元/個進行價格調整后恢復掛網,納入監測目錄管理。
三、鼓勵企業非中選產品接受最高有效申報價
中選企業非中選產品(包含未投標產品、新獲批產品),接受最高有效申報價的,可向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申請,按未中選產品在本年度采購協議期內掛網,并允許其在下一年度采購協議期按中選產品依據量價掛鉤的原則參與帶量采購。
四、其他事項
各級醫保部門要做好醫療機構采購行為的監測,引導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對監測發現執行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采取多種措施加強中選產品采購使用管理,未進院的中選產品應盡快進院采購使用,完成進度滯后的中選產品應采取措施加快執行。
聯系人:程一澈? 聯系電話:0731-84900370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